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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咏麟被冤枉嫖妓 控告《东方新地》杂志(附图)

2006年8月底,香港娱乐圈掀起了一场关于隐私与尊严的声讨浪潮。事件的是钟欣桐(阿娇)被《壹本便利》更衣照,引发全城艺人集体抗议。而就在这波怒潮中,谭咏麟也悄然出手——他正式入禀香港高等法院,控告英皇集团旗下的八卦杂志《东方新地》诽谤,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并索偿。

让谭咏麟忍无可忍的,是《东方新地》在今年2月和6月的两期封面报道。杂志以“老饼寻欢团 阿伦志伟起四飞”和“西安开波 阿伦夜搞女伴游”为标题,绘声绘色地描述谭咏麟带领明星足球队外出参赛时,与同行女伴寻欢作乐、参与集团嫖妓等不检点行为。报道内容淫亵不堪,甚至将谭咏麟形容为“放荡如卡里古拉”。面对这样的污名化,谭咏麟没有选择沉默。他通过律师团队评估后,于6月12日发出律师信,要求对方停止诽谤并道歉。然而《东方新地》未作任何回应,这彻底激怒了谭咏麟。8月28日,他正式入禀高等法院,决定“告到底”。

谭咏麟的态度异常坚决。他在出席活动时直言:“我自己没看那本杂志,免得看完之后不舒服。对于这些不良杂志冤枉好人,我会身体力行告到底,看他们能怎样!”他坦言,自己向来对无伤大雅的八卦报道一笑置之,但这次“过了火位,不可姑息”。更令人敬佩的是,他不仅为自己维权,更呼吁演艺人协会成立基金,专门用于帮助艺人打官司。他承诺,如果官司获胜,他将把一半赔偿金捐给这个基金,用于对抗整个不良媒体生态。

这场诉讼的时机也颇具深意。就在阿娇被事件引发全城声讨、演艺人协会召开《私隐·尊严·香港人的事》集会之际,谭咏麟选择在同一天递交诉状。这种“借势”并非巧合,而是一种精心设计的策略——他要让公众看到,香港艺人不再只是口头抗议,而是真正拿起法律武器,向肆意侵犯隐私、编造虚假新闻的媒体宣战。

谭咏麟怒斥这些不良杂志“败坏香港风气”,称其报道“毒害年轻人最少30年”。他呼吁尽快立法严惩,并强调“不良杂志赚再多钱也没用,已成为过街老鼠”。这场官司,既是为自己讨回公道,也是在为所有被八卦文化伤害过的艺人,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。

今日快讯:烟火散去岁月寻常,迷彩无声夜夜守望。那一道背影,是守护万家灯火的担当;那一身军装,是危难之时向险而行的勇气。正值建军99周年之际,让我们跟随短片感悟军人的赤诚底色。(作者:张振、刘颢涵、李亦心、钱程、孟令照)责任编辑:【魏聪聪】(完)谭咏麟被冤枉嫖妓 控告《东方新地》杂志(附图)的相关文章

最新评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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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
内容更新不能只改日期,还要补充真正发生变化的信息。
40分钟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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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
标题表达需要准确,过度制造悬念反而容易偏离页面主题。
59分钟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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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
搜索需求发生变化后,旧页面的内容重点也可能需要调整。
17分钟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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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
页面新增内容时,应检查是否与原有段落承担了相同作用。
55分钟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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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网友
页面描述写得自然准确,比连续堆放多个近义词更有效。
24分钟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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