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8年10月,著名导演谢晋溘然长逝,然而一场围绕他名誉的龌龊闹剧才刚刚拉开序幕。宋祖德、刘信达兄弟二人,在网络上接连发布多篇恶意诽谤文章,编造谢晋“因性猝死而亡”“在海外有重度脑瘫私生子”等骇人听闻的谣言。这些内容迅速在各大门户网站和传统媒体上发酵,给谢晋的遗孀徐大雯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。
面对如此恶劣的诽谤,年过八旬的徐大雯没有选择沉默。她毅然拿起法律武器,于2009年将宋祖德、刘信达告上法庭。上海市静安区法院经审理,认定宋、刘二人严重侵害了谢晋的名誉权,判决他们必须在多家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,并赔偿徐大雯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近29万元。这份判决并未让宋祖德有所收敛。
判决生效后,等待徐大雯的不是道歉,而是宋祖德更加无赖的拖延与挑衅。他不仅拒不履行判决,还公然在媒体上叫嚣“绝不道歉,绝不赔钱,绝不改变”的“三不原则”。甚至在法院多次传唤、发出执行通知后,他依然玩起了“人间蒸发”——发传票不来,打电话不接,人隐匿不见,企图以这种“临阵脱逃”的方式赖掉法律责任。他的丑恶嘴脸,将法律尊严视若无物,令人愤慨。
面对这种“耍赖皮”的行径,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展现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的决心。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,不仅启动了委托评估和拍卖程序,查封了宋祖德在广州的房产,还依法作出了限制其离境的决定。2010年5月19日,法院在《解放日报》上刊登了《执行公告》,限令宋祖德于5月24日下午一时到法院报到,并提供道歉声明,否则将面临罚款、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,宋祖德终于低下了他“高傲”的头。2010年5月24日中午,他灰溜溜地出现在静安区法院,交上了手写的道歉信,信中承认“虚构事实、以假乱真”,并表示“深感内疚”。这场历时一年七个月的“拉锯战”,最终以正义的胜利画上了句号。徐大雯女士通过律师转达了她的感谢:“感谢法律、感谢市民的关注和支持。”
这起案件,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利用络侵害人身权益的典型案例。它向所有人昭示: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、践踏他人名誉的行为,最终都将付出应有的代价。宋祖德兄弟的“临阵脱逃”与“耍赖皮”,不过是一场可笑又可悲的闹剧,而法律,才是这场闹剧最终的裁决者。